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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国庆、中秋期间纪律要求 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来源:    编辑:农珑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

2017 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了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转变作风

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是当前最大的政治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 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带头廉洁自律、移风易俗、厉行节约。

二、严格遵守规定, 严防“四风”反弹

各二级党组织、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 要针对节庆期间不廉洁行为和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通过通报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和严明纪律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 按照“十个严禁”的规定,严格自律,坚决抵制“四风” 不良习气。

三、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纪律严肃性

各二级党组织、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抓日常,紧盯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收送节礼等问题,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学校党委、纪委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纠正“四风” 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既问责主体责任又问责监督责任,既问责直接责任又问责领导责任;对党员干部节假日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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