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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来源:    编辑:孙志强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9日    浏览次数:


 

校属党政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中办国办、中央纪委及自治区纪委均就严明纪律要求,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持续擦亮作风建设亮丽名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作风建设开篇,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厉整治“四风”,坚决反对特权,使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一张亮丽名片。党的十九大后,新一届党中央继续把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专门研究制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今年12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成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头雁效应”。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动查摆问题,自觉接受监督,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持续擦亮作风建设亮丽名片。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新修订的党章,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做到令行禁止。严防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红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要通过各种形式,早打招呼早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四风”问题
  学校纪检部门将紧盯元旦、春节“四风”问题不放松,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惩享乐奢靡,严纠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充分利用信访、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潜入地下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履职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既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又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责任。学校纪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为党的十九大后深化作风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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