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我院在雁山校区04320教室召开了全体党员会议,认真学习国家宗教事务条例。
会上,陈文乾书记就新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条例中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认真学习。他强调,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任何人不得宣言、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分裂。要求全体党员保持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在宗教事务和宗教信仰方面保持清醒的头脑,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个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