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我院党委中心组在雁山校区致远楼305资料室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谢济光主持。
会上,学院党委书记谢济光进行了领学,共进行以下九则内容的学习:1、总则;2、宗教团体;3、宗教院校和宗教培训;4、宗教活动场所;5、宗教教职人员;6、宗教活动;7、宗教财产;8、法律责任;9、附则。该办法明确了各宗教应当坚持中国化方向,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以及坚持宗教不干预国家立法、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的原则。谢济光书记指出,要极端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摸排掌握好学院师生宗教信仰情况,做好相应管理工作。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