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人才培养  师资队伍  教学科研  学生工作  党建工作  招生宣传  工会之家  审核评估 
网上党校
 活动新闻 
 支部风采 
 学院党校 
 廉洁廉政教育 
 党史学习教育 
网上党校
您的位置: 首页>党建工作>网上党校>正文

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到二级学院党委检查的通知

来源:    编辑: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8日    浏览次数:


根据校级党委的要,督导组拟在9月30日之前对我院第一阶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和征求意见部分开展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两次以上集中教育学习。   

1、包括至少一个视频,情感教育影片一个。   

2、“四风”是否研讨过。   

二、“四风”意见调查表原始表格以及梳理材料,在9月30日之前准备好,备查。   

三、做一个详细的台账,要求记录活动参加人员、活动时间和活动内容。   

四、9月30日之前上交“二级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一)”。   

五、相关活动要有报导。   

六、第一阶段如果有亮点请凝练提升,形成纸质材料备查。  

传达学校党委书记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   

一、学院每周要有一个活动日,每个党员必须每周开展2个小时与群众路线有关的活动或者学习,学院要将之形成制度。在规定时间完成不了的,必须用其他时间补。   

二、学院每半个月报一次“二级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可以只报电子版,同时向组织部和督导组报。   

三、每个月至少有三篇关于群众路线活动的新闻报导,可以放在网页上。督导组每月8、20和30日收看监督。   

四、学院开展各项群众路线活动要有原始记录材料,并妥善保管以备查。   

上一条: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方案
下一条:桂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党校工作条例(中共桂理工外国语党〔2011〕1号)

关闭

 
访问量人数:

版权所有:桂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页面执行时间:31.250毫秒 |推荐浏览模式:1024×768(IE6.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