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 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2〕3号),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工作审核后,现将我院2022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公示期3天,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并署手写真实姓名,不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洁琼老师 梁璇老师
联系电话:0773-3696612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日